2012年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外科手术医疗耗材比选通知
发布时间: 2012-06-27 浏览次数:3755
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,保证医疗质量,降低医疗成本,加强廉政建设,根据省、市、局卫生部门文件精神和医院管理规定,拟对2012年度外科耗材实行公开比选,充分体现“择优选购、公平竞争、质量第一、价格合理”的原则,特公开邀请证件齐全、有资质的生产或经营单位前来参加比选。
一、项目内容:外科手术常用医疗耗材(附件一)。
二、产品要求:所投产品为2008年广州市A组医用耗材中标产品为主
三、合格供货商:
合格的供货商应符合以下条件。
1.具有合法生产、经营资格的国内注册、核定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,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(含100万元)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。如为所投产品的中标配送商或厂家直接配送优先考虑。
2.公司成立时间须达到3年以上(含3年)。
3.供货商必须取得授权证明。
4.具有相关的证件: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。
5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。
6.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7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社会信誉。
8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9.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10. 供货商必须具有经厂家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,并出具相关培训合格的证明。其中有必要跟台的产品在医院跟台的技术人员必须相对固定,其跟台人员应从事手术跟台经历不少于1年(要求提供证明方式,含医院证明人员的联系电话),同时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(要求附毕业证),或者已获执业医师资格证。
11.要求供货商在广州市二级医院以上有外科耗材用户,并且2011年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(附合同、销售发票或单据等证明材料)。
12.要求所投产品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二级医院以上用户不少于2家(提供名单及联系人、联系方式或附合同、发票证明材料等印件)。
13.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14.附样品。
四、比选方式:
1.供货商必须对以上要求完全响应。
2.供货商以暗标形式对所投产品报价,以中标价为基准(非中标产品以周边医院为参考),以下降幅度为主要指标。
3.对条件相当的供货商,我院医用耗材招标委员会将进行下一轮面对面谈判。
五、选定产品的生产商和供货商在采购周期内一律不得变更,除此产品的生产商出具缺货证明或此产品出现临床不良反应。
六、比选文件获取方式:番禺区中医院网站下载。
七、报名地点:番禺区中医院设备科。
八、比选文件递交时间:2012 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(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除外)每天上午9:30—11:30
九、比选时间:2012年7月16日下午15:30。
十、所有文件按统一格式并密封完好。
联 系 人:黎碧茹 联系电话:66679121
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
2012年6月28日
附件一:

附件二:医疗耗材比选资料封面(2012062704125841.doc)
附件三:医疗耗材比选资料目录(20120627041315837.doc)
附件四:供货商资格声名(20120627041329291.doc)
附件五:产品明细表(2012062704134156.doc)



